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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充分发挥金融培育诚信的社会功能

2015-03-06

作者: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陈奎明 陈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有力推动,也需要企业主动作为。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一环,金融活动本身具有培育诚信的社会功能,把诚信教育贯穿于信贷业务全过程,对于引导和培育社会诚信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对此,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提出了“培训是比抵押品更重要的管理流程”的理念,构建了基于借款人守约的诚信奖励金制度,基于金融机构信贷人员讲诚信的贷款赔偿准备金和贷款奖惩金制度。

  金融具有培育诚信的社会功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现代信用制度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共性基础,影响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生态与社会诚信意识及其发育程度息息相关。一方面,金融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社会诚信环境好,则金融生态好。实践表明,凡是社会诚信环境好的地方,企业或个人融资就相对容易,融资成本也相应较低;反之,社会诚信环境差的地方,民间高利贷相对活跃,不仅“融资难”“融资贵”,而且丛生一系列金融风险。另一方面,金融也肩负着引导和培育诚信的社会功能。金融机构要主动作为,通过利益机制引导和培育社会诚信。

  金融和信用相伴相生,培育社会诚信离不开金融业的主动作为。金融业是信用构成的重要体系,金融活动中的诚信比其他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诚信更重要。金融越发达,人们的信用意识就越浓厚;金融制度越完善,失信成本就越大,守信的收益就越高。参与金融活动,不仅解决了人们在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问题,而且使人们在履行金融合约的过程中,深入认识到诚信的价值,自觉践行诚信理念,使诚信的价值观念植根每个人心中。因此,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机构的主动作为,是诚信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发展普惠金融,把个人和小微企业都吸纳到征信体系建设中来,在满足贫困和低收入者金融需求的同时,通过金融活动中对诚信行为的奖励和对失信行为的处罚,能使诚信观念在全社会得以确立和巩固。

  加强金融诚信教育,让诚信文化深植于心

  金融发展,诚信为本。长期以来,农民贷款难,金融机构放贷难问题之所以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金融机构对农户诚信建设重视不够,研究不深。农户小额贷款户数多、单笔金额小、经营费率高、没有抵押品,主要依靠信用情况发放贷款,依靠诚信守约归还贷款,因而诚信建设尤为重要。加大对农户金融知识普及和诚信教育,对提高农民金融素养,学会金融思维方法,解决农民融资难题,改善农民收入状况,实现农村金融包容式发展意义重大。欧美发达国家高度重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甚至通过立法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美国2003年颁布《金融扫盲与教育促进条例》,明确将国民金融教育纳入国家法案。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把“培育农民讲诚信”列入贷款的必经程序,将其看成是比“抵押品”更重要的管理流程,将其制度化、程序化。制度要求,凡是首次借款的农户均要接受农村信用社信贷技术员5天的金融知识培训,培训内容除包括信用社资金怎么来,金融机构贷款与政府救助款的区别,贷款手续,利率计算,按约还款的好处等,还制定了特色化培训内容,比如让农民在贷款时宣誓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誓词等。通过把诚信文化渗透到农民生产生活,让诚信文化根植于客户内心。让广大农户认识和理解金融与信用的唇齿相依关系,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诚实守信、利己利他”的社会氛围。

  创新机制,构建社会诚信的长效机制

  诚信要引导也要培育。倡导诚信不能仅停留在口号上,金融机构应设计并实施一种有效机制,用经济手段培育、强化和巩固客户的诚信意识,让客户深切感受到讲诚信不仅光荣,而且可以得到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培育一个讲诚信的好客户,可以带动一个家庭讲诚信,一个家庭讲诚信可以带动乡村邻里讲诚信,尤其是对农户联保贷款而言,这种影响和带动效应更大。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在创新农户小额贷款的实践中,建立了基于农户守约的诚信奖励金机制,把贷款利率的定价权交给贷款农户。农户借款的合同利率由基本利率和诚信奖励金率两部分构成,农户按时还息,到期还本,诚信奖励金全额奖励给借款人,只按基本利率收取利息,农户的融资成本就低;农户违约,不按时付息还本,按合同利率计息,农户将付出较高的融资成本。这一机制既提高了农民诚信意识,也降低了农民的利息负担,真正实现了让农民根据自己诚信记录自我定借款的利率。同时,海南省政府还配套推出农户小额贷款事后贴息机制,凡按时付息还本的农户除享有农村信用社诚信奖励金外,还可获得政府不低于5%的财政贴息,进一步降低了融资成本。这一机制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诚信意识,实现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与农民增收和社会诚信培育的良性互动。

  金融机构应当做讲诚信的表率

  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支农的主力军,其网点遍布城乡,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老百姓对党的形象认识,其自身及其信贷人员应带头自觉讲诚信。在服务农民的过程中要俯下身子,投入真情,贷前不“吃拿卡要”,贷中、贷后加大服务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感动客户、取信于客户。

  银行传统管理强调实行贷审会审批贷款,形式上集体负责,出现贷款损失实则无人负责,贷款时信贷人员收受好处的顽疾一直没有很好地解决。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在开展农户小额贷款的实践中,建立了基于金融机构自身和信贷人员讲诚信的贷款赔偿准备金和信贷奖惩金制度。该项制度要求自愿参与贷款营销的信贷人员均应向农村信用社交纳一定额度的贷款赔偿准备金,并承诺一旦贷款出现损失,优先用交纳的赔偿准备金赔偿贷款损失。交纳贷款赔偿金的信贷人员均可在贷款本息全额收回后,比照利息收入的一定比例获得信贷奖励,并推行与信贷风险延迟相匹配的延期支付制度。这不仅增强了信贷人员的责任心,而且强化了信贷人员的诚信自律行为,从机制上防治了收受“好处费”等腐败行为。以诚信滋养诚信,提升了信贷人员服务质量,提升了金融机构服务形象,形成了良性互动的诚信氛围。

  光明日报: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5-02/28/nw.D110000gmrb_20150228_3-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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