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马寅初经济学院供稿)2023年11月10日,第八届“价值共创”年度趋势论坛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举行。本届论坛以“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由思盟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主办、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与上海市市场学会协办、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与复旦大学东方管理研究院提供学术支持。数百名企业经理人、学者和公益组织代表出席线下论坛,共同探讨企业如何投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共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发展。
天津大学卓越教授、马寅初经济学院创院院长,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张中祥受邀以“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与碳市场”为题作了主旨发言,并担任“双碳目标与气候变化贡献奖”和“可持续产品奖”颁奖嘉宾。
张中祥强调,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市场作为建立全国统一的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关键引擎。对碳市场建设而言,张中祥指出统一大市场“统”意味着建立全国统一的制度规则,意味着电力和碳相关市场的协同发展,意味着全国碳市场建设不断扩容,交易主体不断多元化、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不断丰富,意味着即使在全国性碳市场起步和区域性碳市场试点共存的阶段,地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能形成协同增效。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对如何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以全国碳市场为主、有鲜明特点的区域碳市场为辅的中国碳市场至关重要。
张中祥指出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价挂牌价格在40~60元/吨范围内波动,一直到2023年上半年,最高成交价也仅为60元/吨。但从2023年7月中旬起,全国碳市场碳价开始出现大幅上涨,8月15日,全国碳市场碳价收盘价首次突破70元/吨。10月20日,全国碳市场碳价收盘价达81.67元/吨,并连续多个交易日站上80元/吨关口。
张中祥指出,碳价变动与第二个履约周期履约在即、碳配额供给收紧、企业惜售、需求上涨等多种因素影响有关。
一是相比上一履约周期,本期履约时间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11月15日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2021年12月15日17点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
二是根据碳试点和全国碳市场第一履约周期经验,参与交易的企业主要以履约为目的,成交量存在明显履约驱动现象,随着第二履约期清缴履约工作的全面展开,控排企业履约配额需求激增。
三是碳配额供给收紧。第二履约期发电企业配额分配基准值下调,使得更多的控排企业出现配额缺口,相应导致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
四是惜售。上述《通知》明确了第一履约期配额与第二履约期配额均可结转至第二履约期使用或交易。在配额可100%结转预期下,且现有配额存量有限和预期未来配额进一步缩减的情况下,重点排放单位出于未来履约考虑,会更加珍惜自己的配额而选择惜售。
五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供应有限。市场上留存的CCER数量有限,预计只有一千多万吨,即使CCER今年重启,张中祥特别强调,不可能有新签发的CCER满足企业使用CCER完成第二履约期配额抵消履约。这是因为从项目开始启动开发到第一笔减排量签发,完成规定的项目设计文件公示、项目登记、减排量监测报告公示、减排量登记这4个流程上规定动作就需要70个工作日,这在今年年底前,也就是第二履约期截止日期12月31日前,是不可能完成的。
从2011年国家发改委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起,张中祥就一直呼吁需要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立法,从而为碳排放权交易的设计和操作、所有排放数据得到正确测量、报告和核实的执行以及对非履约控排单位的惩罚措施提供统一的指导方针和办法。如果碳排放交易立法短期不可能的话,至少需要把拟定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上升为更具约束力的国务院条例。
张中祥建议,要建立科学的配额分配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碳配额有偿分配比例,这不仅可减缓大电厂惜售对小电厂无法购买碳配额完成履约的困扰,还可形成较高的碳价,更有效地降低排放,也可以有效应对外部政策变化,如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中国出口的可能影响。更重要的是,张中祥强调,通过拍卖有偿分配碳配额所得可设立转型基金支持经济欠发达,受减排约束影响更大的地区、行业和群体,减少区域间的差异,助力共同富裕。
张中祥指出,在确保全国启动碳交易并平稳规范运行下,要加快扩大碳市场的参与行业和主体范围。优先考虑那些碳排放量大、数据容易核查核实、碳配额也容易分配的行业。外部环境也是确定优先顺序的考虑因素,从减少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影响角度,可把欧盟CBAM覆盖的行业作为优先考虑的部门。结合这三点考虑,张中祥指出,应优先考虑把氧化铝、水泥、钢铁纳入全国碳市场。这三个行业占到全国碳排放总量的25%,再加上电力行业的45%,这样全国碳排放总量的70%就纳入全国碳市场,可最大化地发挥碳价格的激励作用,确保以最低的成本实现“双碳”目标。在此基础上,力争在“十五五”结束前全国碳市场覆盖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等八个高能耗行业。
与此同时,张中祥指出,要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首先考虑引入个人、机构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入市进行交易,之后逐步增加交易品种,助力提升市场流动性。
(编辑 刘延俊 贾晨航)